一物一主

       大家好,今天我来和大家聊一聊关于一物一主的问题。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会将我所了解的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并与大家分享,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

2.in possession of,in the possession of 有什么区别

3.阐明深刻道理的成语,以记事喻理为主,写写生活中的事

4.业主公约范本

一物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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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涉及物业管理的法律有《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以及您所在省人大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如贵州省出台的《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

       主要条款如下: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二百七十七条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百七十九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二百八十二条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三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

       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第二百八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依照本法第三编有关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及时答复业主对物业服务情况提出的询问。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百八十七条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百三十九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百四十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九百四十一条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

       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第九百四十五条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第九百四十六条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四十八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百四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五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in possession of,in the possession of 有什么区别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来源是包括德国古典哲学在内的整个近代西方哲学。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后,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来,西方哲学有了诸多新的变化和发展,呈现出一些值得注意的演进态势。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永葆青春,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就必须对此予以密切关注和深入考察,从中汲取营养,推动自身的不断创新。因此,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对现代西方哲学的来龙去脉作宏观把握,无疑是一件富有意义的工作。

       从西方近代哲学到现代哲学

       西方近代哲学通常指从笛卡尔到黑格尔这一时期的哲学,从整体上说属于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其中有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经验论和唯理论等派别的对立,但它们大都在不同程度上肯定哲学不应以“神”为中心,而应以“人”为中心;人可以而且应当凭借本身固有的理性能力(包括经验感知和理性反思)去认知世界。这种理性精神既含有一种以资产阶级的人权思想为核心的人文精神,又与当时兴起的近代自然科学精神相一致。通过对理性的倡导,当时的哲学家们把作为主体的人与作为其对象(客体)的世界明确区分开来,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被提到哲学的首位,西方哲学发展由此出现了所谓认识论的转向。这一转向克服了古代哲学的素朴性和中世纪哲学的神秘性,对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科学反对宗教的斗争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是,西方近代哲学同时又隐含了严重的片面性和深刻的矛盾。这首先表现在原本丰富多彩的“理性”日益走向狭隘化、绝对化。近代哲学家们用“理性”构建的哲学体系,往往成了与现实生活和科学发展相脱节的抽象形而上学体系。这种体系不仅被当作“科学的科学”,而且被用来论证资本主义社会的合理性。其次,由于将主客、心物的区分绝对化,近代哲学家在不同程度上陷入了二元论。二元论在认识论上必然导致与理性精神相悖的独断论或怀疑论。由于二元论将主客分离,主客体的存在都被抽象化,成了纯粹的意识实体或自在的物质实体,由此出发建立的哲学要么是各种形式的唯心主义,要么是与人无关的机械唯物主义或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再次,尽管近代哲学曾倡导“人”是哲学的中心,但是思辨形而上学倾向使“人”要么沦落为一架没有心灵的机器,要么成为形而上学体系上的一个环节。这些都意味着原本具有进步意义的西方近代哲学已经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对于西方近代哲学存在的片面性和矛盾,早在十七、十八世纪,一些西方思想家如帕斯卡尔、卢梭、康德等人便已经有所揭示。而19世纪30年代以后,以经济危机的爆发为契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日益暴露,资本主义社会作为理想社会的论证不攻自破,因而西方近代哲学在理论和现实上更加陷入困境。这意味着西方近代哲学的发展必需实现新的重大转型,否则,就不能适应现实社会迅速变化的需要,挽救处于困境和危机中的西方资本主义。19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哲学中出现的越来越强大的反对近代哲学,特别是反对从笛卡尔到黑格尔的思辨形而上学的浪潮正是这种转型的表现。

       现代西方哲学正是在上述转型过程中形成的。其中最能体现上述倾向的,当推以孔德、穆勒、斯宾塞为代表的实证主义以及叔本华、克尔凯郭尔为代表的非理性主义。这两种哲学思潮都产生于19世纪早期,19世纪中期以后广为流行。实证主义反对作为世界观意义的“形而上学”,强调哲学应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和典范,追求知识的可靠性和确切性,他们被认为开创了现代西方哲学中的科学主义思潮。非理性主义并不笼统排斥对世界观的研究,但认为应当超越理性派形而上学的独断倾向,突破以二元分立为出发点的认识论界限,转向人的生命、意志、本能等非理性的一面,由此重新领悟宇宙、人生的意义。他们被认为开了现代西方哲学中的人本主义思潮的先河。由于这两种哲学思潮分别从不同方面较为典型地体现了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些基本倾向,因此它们在19世纪中期的初步形成,标志着西方哲学开始转向一个与近代哲学有重大差别的新阶段,即现代西方哲学阶段。

       现代西方哲学的历史演变

       100多年来,现代西方哲学的历史演变可以从不同角度作出划分。从哲学思维方式的转型过程看,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初是其过渡期,20世纪上半期是其正式形成期,20世纪下半期至今是其批判反思期。

       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初的现代西方哲学具有新旧混杂等特征。哲学家们一只脚迈向了现代,另一只脚仍站在近代的门槛上。如他们大都反对实体性形而上学,并在不同程度上肯定哲学应当以人及其活动所及的世界为出发点,但是他们往往又以另外的形式构建同样脱离现实的形而上学,而他们对人及其世界的解释最终还是倒向了唯心主义。开创了科学主义思潮的实证主义哲学家把反对“形而上学”当作其哲学的出发点,然而却又把实证方法绝对化,将其推及一切研究领域,由此建构出无所不包的实证哲学体系,实际上是以另一种形式恢复了“形而上学”。19世纪70年代产生于德、奥等国的马赫主义企图克服实证主义的上述“形而上学”残余,但他们用来超越心物、主客等对立的要素论和经验批判主义并未从根本上超越近代哲学的唯心主义窠臼。作为人本主义思潮先驱的叔本华、尼采等则对理性派形而上学大加鞭挞,但他们又都把非理性的“意志”当作世界的基础,因而是以非理性的“形而上学”取代了近代哲学的理性“形而上学”。这一时期出现的新康德主义、新黑格尔主义、新托马斯主义、新实在主义等流派,都是在对相关的传统哲学作出某些具有现代意义的改造时,保留了前者的一些基本前提。

       20世纪上半期,随着分析哲学和现象学运动的兴起,哲学研究的主题和方法有了重大变换,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的反传统“形而上学”倾向有了进一步发展,西方哲学在思维方式上出现了由近代到现代的整体性转型。

       以20世纪初英国哲学家罗素和摩尔对黑格尔主义的驳斥为起点,分析哲学逐渐成为一种显学。然而,分析哲学却是一种包含了不同倾向的哲学思潮。罗素和早期维特根斯坦提出的逻辑原子主义、维也纳学派提出的逻辑实证主义以及在美国形成的逻辑实用主义等属逻辑分析学派;摩尔开创了日常语言分析学派,而后期维特根斯坦及牛津和剑桥学派发展了其观点。两大派的共同特征是以拒斥“形而上学”为名取消传统哲学对世界观和认识论的研究,将哲学的对象归结为对逻辑语言或日常语言的分析,一切哲学问题都被归结为语言问题。正是从这一意义上,有人把西方近代哲学到现代西方哲学的转型称之为“语言的转向”。

       现象学运动始于20世纪初德国哲学家胡塞尔提出现象学方法。后者撇开传统哲学关于主客、心物的二元对立,由意识的意向性直接达到事物本身。意向性肯定意识活动必指向其对象,并不肯定意识的独立存在。它为海德格尔、雅斯贝尔斯、梅洛·庞蒂、萨特等存在主义哲学家所接受和发挥,由此形成影响广泛的现象学思潮。存在主义哲学家比胡塞尔更明确地要求突破以主客、心物等对立为特征的认识论模式,转向揭示存在物“存在”的意义。由于他们大都从揭示个人非理性活动的意义出发来揭示存在物“存在”的意义,他们的理论因此具有浓重的人本主义的色彩。

       这一时期还存在其他许多哲学派别,值得一提的是弗洛伊德主义和实用主义。前者通过心理学研究揭示了非理性世界的存在及其意义,后者明确地把人的现实生活和“实践”当作哲学研究的主题。

       20世纪下半期,西方哲学进入对近代哲学进一步作批判反思的时期。这时流行的许多哲学流派大都以批判反思以前的现代哲学为起点进而批判反思近代哲学。后分析哲学、新实用主义、新弗洛伊德主义、批判理性主义、历史主义和新历史主义、结构主义和解构主义、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等有广泛影响的流派大致都是这样。这种批判反思有两种不同倾向。一种是在反基础主义、反本质主义、反逻各斯中心主义等名义下把现代哲学对近代哲学的批判引向极端,以致全盘否定了哲学的世界观和认识论意义。另一种是企图以重新解释现代性(包含了近代在内的广义的现代)的名义来分别重新认识近现代哲学各个方面的合理性。前一种倾向在20世纪60—80年代往往以所谓后现代主义的名义出现,后一种倾向表现为80年代以来一些西方哲学家如哈贝马斯对后现代主义的驳斥。

       近些年来西方哲学发展中值得注意的倾向之一是各种不同的哲学流派由过去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简单否定转向与之对话与融合。具有各种西方哲学流派背景的“新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有了更大影响。

       总之,19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哲学的历史演化,走的是一条充满曲折的发展道路。从主要趋势说,它们是在超越近代哲学思维方式而迈向现代哲学思维方式,但各种西方哲学流派又都存在着很大的片面性和局限性,经常因此陷入各种矛盾、困境甚至危机之中。就某些个别和具体的流派说,它们在前进之中往往又有停滞甚至某种程度的倒退。因此,我们对其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切忌盲目跟随,人云亦云。

       现代西方哲学发展的主要趋势

       现代西方哲学的发展趋势与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大体相适应。后者最突出的特点是:一方面,它固有的矛盾进一步激化,由此在经济、政治等各个方面不断陷入危机和困境;另一方面,为了能继续生存甚至局部的发展,它必须在各方面致力于自我调节。作为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现代西方哲学也具有类似特征。现实中,它一方面始终处于矛盾和困境之中,另一方面又通过不断批判反思力图走向更为完善的现代哲学形态。在这个过程中,有这样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从拒斥“形而上学”转向重建“形而上学”。

       对传统哲学的“形而上学”的批判和拒斥,曾经是划分近、现代西方哲学的重要标志之一。有些现代西方哲学家和哲学派别甚至把拒斥一切“形而上学”当作其哲学的出发点。必须承认,这种拒斥对于摆脱传统哲学的思辨性和独断性,促进哲学和科学领域内的思想解放的确起过一定积极的作用。然而,更为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许多现代西方哲学家和哲学派别相继陷入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困境,他们越来越发现如果继续简单拒斥“形而上学”,他们的理论以及社会道德规范就会失去必要的支撑点,哲学作为关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理论意义将被完全否定。这不仅对人的发展造成极大的损害,就是对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也极为不利。就是在这种形势下,许多西方哲学家提出要重建“形而上学”。

       实际上,除了现象学、存在主义等人本主义思潮的哲学家早已提出过要重建与传统“形而上学”不同的新“形而上学”外,一些有科学主义倾向的哲学家对此也有所省悟。最近几十年来,这种重建“形而上学”的呼声越来越高。新实用主义、科学实在论等流派更是明确提出要重建一种“形而上学”来作为其哲学的理论基础。

       第二,从抽象思辨转向现实生活。

       在一定意义上,近代西方哲学向现代西方哲学的转向是由抽象思辨转向现实生活。许多现代西方哲学家都把转向现实生活当作其理论的出发点或归宿。胡塞尔提出哲学回到生活世界,海德格尔强调“在世的在”的意义,维特根斯坦转向日常语言,杜威强调经验就是生活,其用意之一就是为了使哲学转向现实生活。

       然而,西方现代各派哲学之转向现实生活走的是一条曲折的道路。他们大都以批判近代哲学脱离现实生活为出发点,但自己又以另外的方式走上了类似的道路。如在科学主义思潮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分析哲学,在其后期越来越使语言分析抽象化和思辨化,以至成了仅仅为少数哲学教授们关注的学院派哲学。而以关注所谓人的现实生活为己任的存在主义,最后却因使人抽象化而脱离了现实的人,同样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困境。

       有鉴于此,近年来,西方哲学界重新响起了转向现实生活的呼声。除了一般的哲学研究越来越转向现实问题外,过去被忽视甚至被否定的应用哲学也越来越引起哲学家的注意,社会哲学、政治哲学、历史哲学、法哲学、道德哲学、经济哲学、技术哲学等等涉及现实社会生活的各个具体领域的哲学研究得到了很大发展。各派哲学在对认识论和方法论等传统哲学问题的研究中也越来越注重它们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即使是那些研究较为抽象的所谓“元”问题的哲学家也同样在考虑如何尽可能避免与现实距离过远。从目前看来,究竟怎样使哲学面向生活?西方哲学家们也还是众说纷纭,但把面向现实生活当作哲学研究的方向,已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哲学家的认同。

       第三,由两极对立转向对话和沟通。

       长期以来,人本主义思潮与科学主义思潮的对立,在西方哲学界被相当普遍地认可。但是,这两种哲学思潮在体现西方现代哲学发展的总体方向上有着共同点,这突出地表现在它们都以各自不同方式超越了近代哲学的思维方式,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西方哲学由近代向现代的转型。正因为如此,无论在欧陆还是在英美,都有一些哲学家努力将它们结合起来并试图超越它们之间的对立。例如,法国哲学家利科就不仅企图将解释学、现象学和精神分析学融汇在一起,而且特别重视研究和借鉴分析哲学的成果。美国著名哲学家罗蒂的所谓“后哲学文化”,更是超越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对立的一个突出例证。尽管罗蒂对哲学的虚无主义态度即使在西方哲学家中也遭到非议,但他关于超越两种主要哲学思潮对立的主张,却体现了当代西方哲学的一种具有进步意义的趋势。无论如何,现代西方哲学要从整体上超越和扬弃传统哲学方式,使哲学更能适应和推动现代社会的发展,就必须进一步超越和扬弃这两种思潮的对立。

       当代西方哲学的对立不只是存在于两大思潮之间,也存在于各个思潮内部以及各个派别内部不同哲学家之间。最近几十年来,这种对立和冲突的状况在某些情况下虽仍有加剧的表现,但毕竟也出现了一些促使人们融汇和超越这种对立和冲突的形势。例如,过去被认为是势不两立的不同的宗教哲学之间也开始变得相互宽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基础和理论形态都有原则性区别,彼此处于对立地位。然而现在二者之间也开始出现了相互对话的形势。马克思主义者开始在重新研究、认识和评价现代西方哲学,并试图从中吸取积极的、合理的因素,用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西方哲学家中,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着手认真研究马克思主义。尽管他们远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在政治上和基本哲学观点上与马克思主义者依旧有着原则的对立,但一些人包括海德格尔、萨特、德里达、哈贝马斯等当代最负盛名的哲学家,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马克思在哲学上实现了根本性的变更,而且承认马克思在100多年前就已为现代哲学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有的人甚至由此认为马克思是当代唯一不可超越的哲学家。

       综观整个现代西方哲学的历史发展,可以预见,在纷纭变化的国际大背景下,现代西方哲学还会发生许多新的变化,这将会给我们提出大量值得深入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既要解放思想,密切关注并认真研究西方哲学思潮在当代出现的各种新的变化,又要保持清醒头脑,注意防止西方哲学思潮的强大冲击可能带来的诸多负面影响。即使对那些当代西方著名哲学家发出的对马克思主义的赞词,也应当作具体分析。总之,我们应当坚持实践标准,对现代西方哲学家的各种新思想、新观点,有分析、有鉴别地予以梳理和介绍,以此进一步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阐明深刻道理的成语,以记事喻理为主,写写生活中的事

       区别:

       一、意思不同

       in possession of 占有, 拥有

       The old man is in possession of great wealth. 这位老人拥有大笔财富。

       in the possession of (某物)为(某人)所有

       二、in the possession of 为物做主语;in possession of 为人做主语。

       1、The country was in possession of the bosses and the emigrant and decent people had to fall back on sport or culture.

       现在国家掌握在大老板和侨民手里,体面人物不得不退回去搞体育文化。

       2、A?big?farm?is?in?the?possession?of?them.?

       他们的财产中有一个大农场。

       三、in the possession of?表示主动意义,in possession of表示被动涵义。

       1、So?in?possession?of?tear?and?sad.?

       于是我拥有了泪和悲伤。

       2、t?must?have?been?in?the?possession?of?a?private?collector.?

       这肯定是一个私人收藏家的财产。

扩展资料

       近义词:own、be seized of。

       一、own

       英 [?n] 美 [o?n]?

       n.自己的事物;自己人

       vt.拥有;承认

       vi.承认

       adj.自己的;特有的

       1、They enjoy making their own decisions?

       他们喜欢自己作决定。

       2、His father owns a local pub?

       他父亲在当地有一家酒馆。

       二、be seized of

       v.占有着,拥有,知道

       Estate investment is long term investment, be seized by a whim of avoid by all means, gossip.?

       房地产投资是一项长线投资,切忌心血来潮、道听途说。

业主公约范本

       记叙文 序号 作用

       写作手法(表现手法) 1 象征 把特定的意义寄托在所描写的事物上,表达了……的情感,增强了文章的表现力

       2 对比手法 1、通过比较,鲜明的突出了主要事物或事物的主要方面的××特征;2、更好地表现了文章的主题

       3 衬托(侧面烘托)手法 以次要的人或事物衬托主要的人或事物,突出主要的人或事物的特点、性格、思想、感情等

       4 反衬

       5 讽刺手法 运用比喻、夸张等手段和方法对人或事物进行揭露、批判和嘲笑,加强深刻性和批判性,使语言辛辣幽默

       6 欲扬先抑 1、先否定或贬低事物形象,尔后深入挖掘事物特点及内在意义,再对事物予以肯定、褒扬;2、上下文形成对比,突出所写的对象,收到出人意料的感人效果

       7 借景抒情 通过描写具体生动的自然景象或生活场景,表达作者某种真挚的思想感情.作用:做到情景交融,使文章充满诗情画意

       8 前后照应(首尾呼应) 使情节完整、结构严谨、中心突出

       9 伏笔和铺垫 内容前后照应,情节严丝合缝

       10 联想 由一事物想到另一事物的心理过程.作用:1、丰富文章内容;2、使人物形象更丰满,性格更鲜明突出;3、情节更生动感人

       11 想像 在原有的感性形象的基础上,创造新形象的心理过程.作用:为塑造形象、表现主题服务.使读者接受美的陶冶.( 注:必须结合相关语句分析. )

       12 比喻手法 形象生动、简洁凝练地描写事物、讲解道理

       13 夸张手法 突出人或事物的特征,揭示本质,给读者以鲜明而强烈的印象

       14 借物喻人

       15 借物喻理

       16 托物言志 1、把抽象的事理表现为具体的可感知的形象;2、可以使文章更含蓄些,运用眼前之物,寄托深远之意;3、表达了…的情感,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17 情景交融

       18 以小见大

       表达方式 记叙文的表达方式以记叙为主.兼用描写、议论、说明、抒情.①记叙文中的抒情有直接抒情,有间接抒情.直接抒情是在记叙的基础上直接抒发自己对事物的思想感情.间接抒情包括借景抒情,寄情于人、事、物,在叙述描写的字里行间自然渗透作者的感情. ②记叙文中恰当的穿插议论往往使文章锦上添花,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尤其是文章末尾的议论.就是段与段之间用上一两句议论,也能起到承上启下的妙用.

       1 记叙 弄清记叙的要素和线索是阅读记叙文的基本要求,同时,还要分清记叙的顺序与人称

       2 描写 用来表现人物、交代背景、渲染气氛、抒发感情、突出中心;(通过运用修辞手法).身临其境,栩栩如生

       3 说明 理清说明顺序,抓住特征,分清说明方法.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

       4 议论 分清议论的要素和议论的方式,分析记叙文中议论的作用.作用是点明文章中心.叙后议论:画龙点睛,点明题旨.作用:点明中心,升华主题

       5 抒情 抒情有直接抒情和间接抒情.直接抒情:直抒胸臆,淋漓尽致.间接抒情:寓情于景,物,事,含蓄.作用:1、引起读者的共鸣;2、深化中心;3、画龙点睛.

       描写种类 1 外貌描写 外貌描写又叫肖像描写,主要是外在特点的展示,包括面部、头发、身材、衣着等,主要作用就是显示人物的性格特征

       2 语言描写 语言描写包括对话和独白两种,主要作用就是表露人物感情,揭示人物内心世界,推动情节发展

       3 行动描写 行动描写又叫动作描写,由人物的举止构成,主要作用是显示人物的精神面貌和性格特征,可使人物具有活力,栩栩如生

       4 心理描写 心理描写是对人物心态的揣摩,一般由“我”的面貌出现,用第三人称也可以写心理,主要作用就是展现人物的精神世界、内心世界

       5 场面描写 场面描写中往往具有外貌、语言、动作、心理这四种描写

       6 环境描写 环境描写对人物具有衬托作用,对情节起补充、衬托作用,丰富形象,突出中心.作用有:1、交代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为人物活动提供具体的背景2、渲染气氛 3、烘托人物心理或烘托人物形象 4、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为下文作铺垫)

       7 景物描写 作用:1、渲染气氛;2、烘托人物心情;3、推动故事情节发展;4、表现人物品质;5、衬托中心

       8 细节描写 细节描写大多属于动作描写,对某些细小的举止、行为或细微的事件、细小的景物片断作仔细的描绘

       9 表情描写

       10 正面描写

       11 侧面描写 借他人之口对对象进行描写

       12 人物描写 外貌描写,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神态描写,心理描写

       文章线索 1 以主题为线索

       2 以人物为线索

       3 以事物为线索

       4 以中心事件为线索

       5 以时间、地点 以时间、地点的变化为线索

       6 以“情”为线索 以思想感情的变化为线索

       记叙顺序 1 顺叙 叙事有头有尾,条理清晰,读起来脉络清楚、印象深刻

       2 倒叙 造成悬念、吸引读者,避免叙述的平板单调,增强文章的生动性,顺叙为倒叙服务

       3 插叙 插叙为顺叙服务,对情节起补充、衬托作用,丰富形象,突出中心.

       4 补叙

       修辞方法 1 比喻 形象生动、简洁凝练地描写事物、讲解道理.(生动形象,化无形为有形).即抓住两种不同性质的事物的相似点,用一事物来喻另一事物.作用:化平淡为生动;化深奥为浅显;化抽象为具体;化冗长为简洁.用在记叙、说明、描写中,能使事物生动、形象、具体,给人以鲜明的印象;用在议论文中,能使抽象道理变得具体,使深奥的道理变得浅显易懂.最常用的还是生动形象.

       2 拟人 赋予事物以人的性格、思想、感情和动作,使物人格化,从而达到形象生动的效果.(表达亲切,有情趣,生动形象).作用:使事物人格化,使语言富有神采

       3 夸张 突出特征,揭示本质,给读者以鲜明而强烈的印象.(表达感情更强烈,烘托气氛).夸张指为追求某种表达效果,对原有事物进行合乎情理的着意扩大或缩小.作用:烘托气氛,增强联想,给人启示.可以引起丰富的想象,更好地突出事物的特征,引起读者的强烈共鸣

       4 排比 条理清晰,节奏鲜明,增强语势,长于抒情.(增强语言启示,生动形象地写出了……)一气呵成,突出强调,有气势.排比由三个或三个以上结构相同或相似,内容相关、语气一致的短语或句子组合而成.作用:可增强语言的气势,强调内容,加重感情.用来说理,可把道理阐述得更严密、更透彻;用来抒情,可把感情抒发得淋漓尽致

       5 对偶 形式整齐,音韵和谐,互相映衬,互为补充.(整齐,有节奏感).它是一对字数相等,词性相对,结构相同,意义相关的短语或句子.作用:形式上音节整齐匀称、节奏感强,具有音律美;内容上凝练集中,概括力强.

       6 反复 强调某种意思,强烈抒情,富有感染力.(紧凑、有气势,表达效果强烈).由二个相同的词语或句式构成反复..作用:主要起强调作用

       7 设问 1、自问自答,引人注意,启发思考;2、引出下文;3、承上启下;4、用在议论文中,能使论证深入,脉络清晰.

       8 反问 1、加强语气,态度鲜明,强烈抒情;2、引出下文;3、承上启下

       9 借代 不直接说出所要表述的人或事物,而用与其相关的事物来代替.作用:能起到突出形象,使之具体、生动的效果.

       题目的作用 1 概括内容

       2 揭示主题

       3 提示线索

       赏析某句话或某段(或作用) 1 内容方面 写了什么,选材有什么独特之处(语面的象征义、喻指义 , 表现的人物思想性格, 点明全文思想意义)

       2 结构方面 1、总领全文;2、总结上文;3、为下文作铺垫;4、引起下文;5、承上启下;6、线索;7、照应前文;8、点明中心、深化主题

       3 形式 1、写作方法;2、语言特色;3、修辞.(从写作手法上,常有A开篇点题,B为后文设伏笔、C作铺垫、D深化中心、E点明主旨(画龙点睛)F、衬托、G、渲染H呼应、照应、I、对比、J、象征、K、先抑后扬, L、预示性作用等特点.)

       4 感情 文章的社会价值、意义、作用等

       词语顺序能否调换 1 不能.因为:1、与人们认识事物的(由浅入深、由表入里、由现象到本质)规律不一致;2、该词与上文是一一对应的关系;3、这些词是递进关系,环环相扣,不能互换.

       如何体会作者的态度和思想感情 1 分析文章题目

       2 分析文章开头

       3 分析文章结尾

       4 分析文章的抒情议论段落

       5 分析写作背景、写作意图

       关键语句的种类 1 结构上看 第一段:文章或段落的领起句.如果是环境描写,作用:1、点明故事发生的地点、环境;2、引出下文;3、为下文情节发展作铺垫.如果是其他描写,作用:1、开篇点题;2、奠定全文的感情基调;3、总领全文或引起下文;4、为下文情节发展作铺垫

       中间段:文章或段落之间的过渡句,它往往兼顾领起与总收双重特点,承上为总收,启下为总领,起到承上启下的过度作用

       结尾议论性句子:文章或段落的总结句.作用:1、总结全文;2、照应开头;3、点明中心;4、深化主题

       2 内容上看 中心句:就是全文的中心思想都浓缩于该句上

       抒情句,就是以表达充沛的感情为主,甚至是全文感情的凝结

       议论句,主要是指记叙文或说明文中的该类句子,它往往起深化主题的作用

       写景句,它往住对人物或主旨起衬托作用,如

       写作人称 1 第一人称 真实可信,便于作者抒发感情

       2 第二人称 亲切自然

       3 第三人称 可以多角度描写,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记叙线索的形式 1 事物

       2 人物

       3 思想感情变化

       4 时间

       5 地点

       6 中心事件

       找线索的方法 1 标题

       2 反复出现的某个词语或某个事物

       3 抒情议论句

       文章结构 1 纵式结构 或按时间先后,或按事件发展的过程,或按事理的逐步深入来展开结构

       2 横式结构 横式结构的文章的主体部分一般是从几个方面来分别写的,这几个方面之间的关系是并列关系,或是由主到次的关系.

       3 纵横结合式结构

       4 总分式结构 此种结构方式是文章的基本结构方式.一般说来有三种:总分式,分总式,总分总式.

       概括段落大意的方法 1 摘句法 起始句(首括句)就是该段的中心句,可以据此概括段意

       尾括句(总结句)显示该段的中心

       过渡句(或过渡段)显示段意

       2 概括法 归纳法(对这件事的归纳概括,既不能用开头的第一句话,也不能用最后的一句话,只能从这件事中去归纳)

       取主舍次法

       3 串连法 连层法(是指同一段内有几个层次,把每一个层次所讲的内容串连概括起来,从而总结出本段的段意)

       串段法(是指一大段中包含了若干自然段,把每个自然段所讲的内容进行一次压缩概括,然后归纳出本段的段意)

       组合法(利用该方法可以把段的内容概括得简明扼要,从而达到阅读题目的要求)

       归纳文章主旨的方法 1 借助法 即借助文章题目、总起句、总结句、关键语句归纳文章主旨的方法

       2 归纳中心法 感情入手法:通过作者思想感情的变化来体会归纳文章的主旨

       议论、抒情句入手法:抓住议论、抒情的句子归纳总结,便可把握文章的主旨

       主要段落归纳法:通读全文,分析归纳主要(或重点)段落的意思,从而归纳出文章的主旨

       分析人物入手法

       分析时代背景、写作意图入手法:每一篇文章都有时代背景、写作意图,了解时代背景、写作意图有助于文章中心的归纳

       3 格式法 记叙文:写人为主:记叙……赞扬了……表达

       记事为主:记叙了……批评(歌颂了)……表现了……

       写景状物:采用……手法,借助……描写,赞扬……抒发……

       游记:描写了……表达了……感情

       议论文:立论:文章论述了……阐明了……

       驳论:文章驳斥了……提出了(阐述)……主张(道理)

       说明文:文章说明(介绍)了……体现(展现、赞美)了……

       语言特色 1 朴实无华 朴实无华、形象生动、清新优美、简洁凝练、准确严密、精辟深刻、通俗易懂、音韵和谐、节奏感强、富有感染力、委婉含蓄、意味深长、发人深省、寓意深刻、引发阅读兴趣、说理透彻、有说服力.注:必须结合具体语句分析

       2 优美生动

       文章结构 1 开头 主要有这样几种:①开门见山式.②抒情渲染式.③引用启迪式.④环境烘托式.⑤倒叙式.

       2 结尾 有四种方式:①揭题式.②启迪式.③抒情者.④鼓动式.

       3 过度 有三种方式:①在段落的前面用一两句话过渡到下文;②在文章内部的层次之间用一个段连接上下文;③在内容转换、文意转折、表达方式变换的地方,用一个句子进行过渡.

       4 照应 有三种方式:①首尾照应、②前后呼应、③行文与文题照应

       5 段落

       6 层次 有三种方式:①首尾照应、②前后呼应、③行文与文题照应

       把握文章思想内容 1 揣摩情感倾向

       2 提炼思想观点

       3 寻找主题源头 主题的源头,也就是文章的中心意思产生的依据,也就是一篇文章的中心意思缘何而来

       4 分析重点段落 记叙文的重点段落是文章所记叙的中心事件,也是集中暗示人物精神风貌的地方.

       说明文的重点段落是对说明对象的解说最为具体、运用说明方法最为集中、最为灵活的地方.

       议论文的重点段落是论据最为集中、论证最为充分的地方.

       5 理解关键语句

       划分记叙文的段落层次 1 抓住时间标志

       2 抓住地点转移

       3 抓住情节转换 情节一般可分为开端、发展、高潮、结局.依据情节的椎进就能划分出层次.

       4 抓住描写角度 可以按描写对象的不同来划分层次

       5 抓住感情变化

       划分论说文的段落层次 1 基本结构形式 引论(提出问题)——本论(分析问题)——结论(解决问题)

       2 理清内部结构 内部结构可以分为:并列式、层进式,对比式、总分式等

       3 把握中心句 议论文中常常在一段中有一个中心句,或在段首,或在段尾,或在段中,如能准确地把握,该段的层次关系就容易划分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为加强、(以下行称“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优良环境,同意签订本公约,并共同遵守。

       1.本公约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报区物业管理主管部]司审核批准,在办理住用手续时由业主签字,并经百分之十五的已住用业主签字后生效。

       2.本公约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业主更换,本公约继续有效。

       3.业主大会可以根据本物业的实际情况对本公约进行修改补充,并提前报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修改补充条款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无须经业主重新签订。

       4.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管理委员会之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因本公约发生的纠纷,协商不成的,提请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或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公约一式三份,业主、业主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各执一份。

扩展资料:

       业主公约法律效力:

       (一) 地域效力。

       业主公约的地域效力是整个物业管理区域,包括业主物业的专有部分、共有部分、共有设备设施等,具体应以城市房地产登记部门登记的四至界限为准。

       (二)对人的效力。由于业主公约必须经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签字承诺,因此业主公约的效力范围当然涉及全体业主。

       百度百科-业主公约

       今天关于“一物一主”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